[北京短期周转]北京市:8月1日起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
自2024年8月1日起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。
1、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由原“职工及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”调整为“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(含)以上”。
2、个人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由原“正常缴存满一年”调整为“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(含)以上”。
来源: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微信号: 185113931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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